員工戒菸成功獎勵辦法
第一條
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(以下簡稱本院)維護全體員工身心健康,避免菸品造成健康危害及環境污染, 提供一個清新而乾淨的環境,並落實菸害防治,特依據「全球無菸健康照護服務網絡認證」 及101.02.24本院無菸政策推動小組會議決議,訂定「本院員工戒菸成功獎勵辦法」。
第二條
本辦法適用於全院員工。
第三條
一、報名後並戒菸達六個月者,可獲得新台幣600元等值禮劵。
二、戒菸續達十二個月者再獲得新台幣600元等值禮劵。另同意擔任本院戒菸大使,
並設置人型立牌者,可獲得新台幣1000元等值禮劵第四條
報名專線分機:2256家庭醫學部程家祺小姐,本院依法成立「無菸政策推動小組」, 由楊俊佑副院長主持,家庭醫學部王如雪醫師、護理部張美珍督導負責策劃協調及程家祺小姐小姐負責執行, 組員包括秘書室、家庭醫學部、護理部、總務室、勞安室、人事室、工務室及教學中心。
第五條
戒菸成功之認定及相關作業由家庭醫學部總理之。
第十二條
本辦法簽奉院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